(通讯员 郑卫健)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增强民众的维权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午8时,党员先锋队在队长赵景兴的带领下,在人民广场和南湖校区食堂门前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践行“情系3.15,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的宣传主题。 在人潮熙攘的广场前,党员先锋队成员展开宣传条幅,向过往群众分发有关维护权益的宣传单,并为他们耐心讲解“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源;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消费者投诉应提供的材料;相关维权部门的电话。来往的群众咨询有关维护消费权益的知识,党员先锋队的同学们热心地为他们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群众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纷纷表达了感谢之情,并赞扬了同学们的志愿行动为增强社会民众的维权意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中国食品安全报的记者对党员先锋队志愿活动进行现场采访。 本次活动的成功开展使社会民众和师生增强了维权意识,对今后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的消费权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创造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同时,本次活动也诠释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了党员的为人民服务优良传统。 |